新事物的出現,總是伴隨著誤解。電子合同作為近年來逐漸普及的簽約方式也不例外,人們對它仍存有不少疑慮。
電子合同定義: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通過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協議,在很多不了解電子合同的人看來,電子數據是否容易篡改、丟失?電子數據的保全、公證有效嗎?電子合同法律效力如何?發生糾紛法院認可電子合同嗎?
誤區一:合同隨便簽
根據《合同法》只要是雙方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且合同訂立反映簽約人真實意愿,那么無論是書面、口頭、電子的都具備法律效力。理論上電子合同隨便簽,但實踐中,為了避免以后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借助第三方平臺,通過技術確保電子合同的合法可靠。根據《電子合同訂立流程規范》規定:電子合同訂立宜通過獨立于合同締約人的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平臺訂立。
誤區二:合同隨便改
首先,我們來看一份普通word文檔,當鼠標放在文字上會出現光標,隨時可以更改內容,像這樣簽合同肯定是不靠譜的。再看一看真正的電子合同,鼠標放在上面會發現,文字是無法更改的。利用電子簽章、保全技術、區塊鏈技術可以確保電子合同不被篡改,防止合同抵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也明確認可這些第三方平臺所使用的技術。
簽約前必須有身份驗證,如銀行卡三要素、U盾、人臉識別等驗證方式,甚至還有視頻簽,可以反映簽約人的真實意圖,有效防止冒簽、代簽、蘿卜章等問題,防止身份抵賴。
誤區四:法律不認可
根據《合同法》《民事訴訟法》《電子合同在線訂立流程規范》《電子簽名法》以及最近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電子商務法》都明確了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干貨丨電子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如今的電子合同,幾乎都可以做到防篡改,且被司法認可,唯一不同的就是當真正發生糾紛后,是否可以快速幫助簽約人解決糾紛。比如是否可以快速出具公證書、司法鑒定書,是否可以利用公證、仲裁幫助解決經濟糾紛,這些簽約后服務將是選擇電子合同的重要參考依據。